香 港記者於北京被打,荒唐回應著實不少:公安只著記者報案而對施襲者視若無睹,數天後又指記者犯錯在先;香港輿論普遍都是譴責,但部分建制派則提點記者於內 地敏感日子要份外小心,亦有少數評論說是記者先撩者賤搏出名;而梁振英則以「打人的是保安而非公安」和「保障記者合法採訪權利」等的空話矇混過關。
誠 然,記者是否先犯錯也不應被打(除非是犯法後拒捕),而無論是公安還是保安,甚至領導,涉案雙方都應到警署讓公安調查。而何謂「敏感日子」和在此等日子作 何種行為會有何種後果更是令人丈二金剛,遍尋中國法律都沒有答案,枉論「保障記者合法採訪權利」。歸根究底都是欠缺法治的惡果。
即 使內地學者亦承認法治對中國甚為重要,北大學者潘維教授提出發展中國家大多欠缺民主和法治,或徒具民主而沒有法治,致使舞弊叢生。他又指出香港和新加坡雖 無民主卻有嚴謹法治,管治效能亦因而十分優秀,因此,進一步推論此例可供中國借鏡,而自由的媒體正是他構想中的法治中國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然 而,法治內涵不止於此,其精義是讓法律成為統治者的有力制約,建基於政治權力分立與制衡,依此標準要中國政府建立法治 (不是「以法治國」)是不切實際的。雖然法治不一定在民主土壤成長,但絕對比專制統治的窮山惡水更為適合。而香港的法治正如嶺大的張泊匯傅士所言,是源自 其前殖民宗主國、民主法治的老牌國家-英國,不是能輕易仿效的。但這是祝福,亦是缺憾,因香港就此成為有法治而無民主的「畸胎」。
因 著秉承英制遺風和大量法官為殖民時代任命,香港法治今天仍能維持。然而,先有親內地人士對法律界的批評,後有「法治風暴」預言,香港不能掉以輕心。在全城 都在議論普選時,保法治同樣重要。否則,或許一天某人在香港街頭被打是因為先撩者賤及搏出名,還是觸動了統治者的忌諱,再不能在法庭上查個水落石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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