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

識破偽普選

親中人士不斷提倡為特首普選設下重重篩選,務求以偽普選取代基本法承諾了的特首普選,香港市民不能不防。

什麼是偽普選?眾所周知,真普選包含了平等的提名權、參選權及投票權,亦即是說,社會上每位公民也有平等的機會提名他人參選、自己參選及投票選出代 表。親中人士所提倡的偽普選,就是在制度上設下重重關卡,透過限制公民的提名權及參選權,將不合意的參選人篩走後才給市民投票,企圖蒙混過關。

為了促成偽普選,親中人士提出了多種技倆。第一,就是限制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,藉此在提名程序中篩走不合心意的參選者。他們堅持沿用現時選舉委員會 的四大界別來組成將來普選特首時的提名委員會,可知,所謂的四大界別,包括了人大、政協和工商界等,箇中充滿小圈子成份,就以民主派在立法會地方直選取得 全港超過一半的選民支持為例,在這四大界別中竟只贏得約六分一的席位,足顯這四大界別先天缺乏代表性,更是違反基本法第45條中最終達至一個有廣泛代表性 的提名委員會的原則。

第二,就是全票制。在提名委員會代表性先天不足的情況下,有親中人士建議採用全票制,即擁有提名委員會過半數議席的一方,將可全盤決定誰人可成為特首候選人,換句話說,即使你擁有全港超過半數選民支持,只要當權者不想你參選,在全票制下你便肯定不能入閘。

第三,就是限制候選人數目。在提名委員會認受性低的前提下,將特首候選人數目加以限制,其實就是將非左派參選者篩走。以民主派在四大界別中取得約六 分一的席位為例,只要將參選人數目限制在4個或以下,親中派再派出同等數目的參選人,然後將提名票平均分配,民主派的參選者即篤定入閘失敗。

第四,就是機構提名。這個在基本法沒有出現的東西,在一些親中人士口中卻說成是必然的規條。所謂的機構提名,意謂提名特首候選人時,應以四大界別的集體意願為依歸,好比全票制般,要在四大界別中佔大多數代表的支持才能參選,其篩選的功能不言而喻。

第五,就是在四大界別中,分別取得一定支持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。不說不知,在四大界別中,基於某些界別小圈子成份特別高,非親中人士甚至一票難求,縱然將來提名門檻維持在八分一,只要限制參選者在四大界別也要取得一定支持,便能成功達至篩選效果。

偽普選的技倆,只會層出不窮,香港市民必須提防某些親中人士似是而非的歪理,認清真偽,一起堅持真普選、無篩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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