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

談判與抗爭

近年,社會分裂嚴重,即使是目標一致的同路人往往因爭取手法的不同而互相攻伐。觀乎近期的社會運動,無論理念還是現實政治來看,談判與抗爭都是相輔相承,甚至同時進行,因爭取手法的不同而相互排斥實在毫無需要。

就財政預算案沒有回應全民退休保障和派錢的訴求,社民連和人民力量4位立法會議員發動「拉布」以拖延審議,藉此迫使政府讓步。拉布戰目的相信不在於 拉倒整個預算案以癱瘓政府,而是透過議會內拖延審議引起議會外的大眾關注,從而使政府回應訴求。最終,拉布戰促成財政司司長與拉布議員的會面,縱使前者事 先張揚不會妥協,後者仍然赴會。可見談判與抗爭並非水火不容。

而就早前全城關注的貨櫃碼頭罷工,工人的工作環境惡劣、十多年不獲加薪,即使不斷向資方爭取,進行多次的遊行示威仍徒勞無功,資方依舊不為所動。最 終,工人決定將行動升級發動罷工、將不合理的待遇置於公眾眼前,從而爭取市民和輿論支持以向資方施壓。在整個過程中,工人持續與資方進行談判,甚至公開迫 使資方重返談判桌,最終達成加薪及改善工作環境的協議,並結束長達40日的工潮。此例可見,一個社會運動要成功,抗爭與談判缺一不可。

碼頭工人雖多年談判不果,但罷工獲得大眾支持後,仍不放棄談判來爭取合理待遇;即使被稱為「激進派」的拉布議員,當抗爭到了某個階段仍會走回談判桌。由此可見,談判與抗爭在社會運動之中,很多時是彼此配合相輔相承,內裏更涉及精密評估、完備策略和政治智慧,否則難以成功。

談判需要實力,抗爭就是增加談判桌上的議價力的一種方法。除非抗爭的終極目標是要將另一方徹底擊倒,否則抗爭到了最後,仍是透過談判來促成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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